为缓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停车难问题,根据省城市居民停车不便利专项治理工作部署,现将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停车泊位对外开放共享信息向社会发布。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开放对象
小型非营运民用车辆
二、管理规定
(一)停放区域。社会车辆应当在停车区域内规范停放,听从现场人员管理。若停车场有划分共享区域,必须严格按照指定共享车位停放,不得停放其他区域。
(二)停车缴费。社会车辆离场时应当按照公告的收费标准自觉付费。
附件: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停车泊位对外开放共享信息公告表
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
2026年9月10日